各系(部)、行政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相关通知精神,以及学校校历安排,现将2019年上半年法定假期(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清明节:4月5日-4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4月8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
(二)五一劳动节:5月1日-5月4日放假,共4天,4月28日(周日)、5月5日(周日)上班上课,由教务处做好调课安排。
(三)端午节:6月7日-6月9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6月10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
二、相关要求
学校要求,放假期间,各系(部)、行政处室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1、放假前各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及维稳教育,掌握假期学生去向并做好登记,特别加强交通安全、防骗防盗、防火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假期在校学生的管理。
2、各部门要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治,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两校区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防汛防火和后期保障等各项工作。
3、放假期间值班工作按正常行政领导值班安排表执行。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值班相关规定,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安全。
特此通知。
党政办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