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9年上半年法定假期(清明、五一、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02浏览次数:140

各系(部)、行政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相关通知精神,以及学校校历安排,现将2019年上半年法定假期(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清明节:4月5日-4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4月8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

  (二)五一劳动节5月1日-5月4日放假,共4天,4月28日(周日)、5月5日(周日)上班上课,由教务处做好调课安排。

  (三)端午节6月7日-6月9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6月10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

  二、相关要求

    学校要求,放假期间,各系(部)、行政处室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1、放假前各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及维稳教育,掌握假期学生去向并做好登记,特别加强交通安全、防骗防盗、防火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假期在校学生的管理

    2、各部门要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治,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两校区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防汛防火和后期保障等各项工作。

    3、放假期间值班工作按正常行政领导值班安排表执行。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值班相关规定,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安全

特此通知。

  党政办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