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2017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6]4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决定,我校正式开展“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1.普通高校广东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外省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毕业院校必须是广东省内高校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3.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不能再参加。
注:有意参加广东省“三支一扶”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7届毕业生(省内、外生源均可)须按照要求将材料交至院系,并统一由院系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具体流程如下);广东生源往届生(含暂缓)须提交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级市以上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见附件7);省外高校广东生源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至广东省人才服务局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见附件7)。
二、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大专及以上普通类全日制学历,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应届毕业生应有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有毕业证书);
3.身体健康。须提供体检表(详见附件2),体检要求参照附件1执行;
4.往届大专、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6月8日后出生),往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0年6月8日后出生);
5.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岗位和原则
(一)招募岗位
2017年岗位需求信息已发布,将留意广东省“三支一扶”专题网站相关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szyf.org.cn/)。
(二)招募原则
1.公开透明。2017年“三支一扶”工作方案、选拔原则、招募程序、量化标准和招募结果对外公布,全程公开透明。
2.公平公正。岗位需求条件明确,系统按照统一的量化评分标准,对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进行综合评分。
3.择优选拔。系统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自动排序,按分值高低确定招募派遣对象。
四、报名流程(我校应届广东省生源毕业生)
(一)网站报名
1.6月8日8:00至6月16日17:00,由报名学生本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http://www.szyf.org.cn/)注册、按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和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2.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须填报是否服从系统调剂到其他岗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审核机构资格审核前,学生可使用注册账号登陆专题网站查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和自身排名,并调整和修改所填报岗位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保持一致。凡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不一致的,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参加“三支一扶”服务资格。
4.根据省就业指导中心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生于6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纸质材料(详见附件5)提交到高州校区招生就业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学生在网上填报和提交信息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可直接与专题网站工作人员(黄工程师)联系解决,电话:020-37605622、37607181。
(二)资格审核(6月18日17:00)
各院(系)需认真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及院系公章。
1.学校就业中心审核(6月18日至6月23日)
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会在汇总材料后,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人员材料和名单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审核期间,请各参加报名的同学保持电话畅通,学校就业中心会对存在问题的材料进行反馈。报名同学可留意官方网站个人账号信息查看审核情况。
(三)资格复核
1.6月27日至6月30日,省“三支一扶”办将对各审核机构报送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同样是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与相关纸质材料的真伪以及是否匹配。
2.对资格复核合格的学生,7月1日,省“三支一扶”办将通过系统发送短信通知。7月3日18时前,收到短信通知的学生,应使用个人账号登陆专题网站,确认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岗位报到。
3.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系统将自动确认为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备选对象;确认不参加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确认的(以在网站反馈时间为准),系统将自动注销其报名资格。
(四)量化测评
系统将对确定的备选对象,按照测评自动进行评分和排名,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得分相同者,按网上报名首次提交成功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顺序(量化测评标准详见附件4)。
(五)确定招募对象
1.7月4日,系统对各个岗位排名第一位且已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体检合格的备选对象,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对各个岗位排第一位、但未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学生,系统当天将发送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内(即7月11日18:00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体检合格的学生,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资格。
2.7月12日,系统将对因体检原因被取消排名第一位备选对象资格的岗位,自动递补排名第二位的为备选对象。递补的第二位如已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身体合格的,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若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系统将发送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内(即7月19日18:00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邮寄地址见附件6)证明身体合格的学生,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对象资格。
3.7月12日,系统递补岗位排名第二位的备选对象后,将开始对无递补人员的空缺岗位进行人员调剂。办法是: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且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身体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4.7月20日,系统将对排名第二位但因体检原因被取消资格的,进行递补调剂。办法是:优先从报本岗位且有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人员中顺序递补;如本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且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身体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六)公示
1500个招募对象名单将于7月24日-7月28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专题网站、广东人才网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派遣对象,并由省“三支一扶”办采取手机短信和网上通报等方式通知本人。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募对象资格。
(七)补招
如有无法递补调剂的岗位空缺、公示不合格以及确认参加而未报到等情形,省“三支一扶”办将适时按程序进行一次补招,并在省“三支一扶”专题网上公布补招岗位,接受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前期已确定被招募的,系统不再接受报名)。具体补招通知将会在省“三支一扶”专题网上公布。
(八)派遣培训
1.8月1日前,省“三支一扶”办印发《2017年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将参加本市“三支一扶”人员名单分配到服务地的县(市、区),并督促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及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岗位和住宿场所等。
2.8月9日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等到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报到,当地“三支一扶”办根据《计划》审核名单发放银行卡及其他相关资料。本人已确认能按时报到并参加2年“三支一扶”工作的,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要提前主动登录专题网站报告情况,或电话报告当地“三支一扶”办,并书面报省“三支一扶”办,未主动报告或逾期不报到的,名单将在省“三支一扶”专题网公布。
3.8月10日-11日,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根据省“三支一扶”办组织编写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大纲》,结合本地实际,对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介绍到有关县(市、区)人社局,不得出现人员滞留情况。确需变动志愿岗位的,需经“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本人书面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4.8月31日前,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须将本市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工作完成情况(含人员岗位落实地点、单位、住宿等情况)书面报省“三支一扶”办。
5.因招募后学生未报到或报到后两个月内退出的空缺岗位,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可在回到生源地的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中补选,补选学生材料报省“三支一扶”办同意后培训上岗,补选工作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五、个人提供材料
1.《2017年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务必直接在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原件1份。
2.如学生有符合要求的《体检表》,可将原件及复印件1份随其他纸质材料将原件一并提交资格审核机构。应为半年内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体检医师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体检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1、2)给出明确体检结论(合格或不合格)、有体检医师签名、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印章的《体检表》。
3.身份证原件。
4.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毕业生提供)。
5.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
6.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了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
7.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高校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学院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原件1份。
10.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零就业家庭相关证明原件1份。
11.大学入学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复印首页和个人页)。
12.委托他人代办审核确认手续的,需提交本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能够提供的必须提供,将作为确定报名资格的依据。
咨询电话:0668-661888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