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科室、教学、教辅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时间安排
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2017年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上课按照4月3日(星期一)的课表进行。
二、有关要求
学校要求,各科室、系(部)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1、要在放假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系应掌握假期学生去向,特别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防火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2、各部门要开展两校区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治,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防火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3、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值班相关规定,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安全。
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