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2017年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外省生源往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7年1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生;
5.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之一且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7年1月13日)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具体证书种类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6.2016年退出现役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广东省户籍退役士兵考生;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广东省户籍应届、往届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
3.2016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年度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
2017年1月7日至10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www.ecogd.edu.cn/cbsbm,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和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2017年起,实行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连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系统”的方法查验专科毕业证书。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中自行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预报名时,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尽早登录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页(网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l),进入“网上办事”按照“学历认证办理指南”的指引,选择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或服务代理点、或网上申请等认证受理渠道办理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报名时录入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报考类别、通讯地址(接收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不要随便更换,确保能取得联系)、毕业学校及专业、报考志愿等。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录取入学后注册学籍的重要信息,请报名时慎重输入,不要出错,入学后学生不能更改学籍信息。
2.确认报名。2017年1月11日至1月13日(共三天)为网上报名确认时间。考生务必亲自持报名材料到我校(具体地点将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另行通知)校验招生材料,进行电子摄像,并在报名确认点打印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对于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且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相关信息经我校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可直接进行下一步报名确认流程;对于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但提交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由我校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通过登录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eport_gdjyxl.jsp),输入考生提交的学历认证报告上的证书编号及报告编号现场核查考生的专科学历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报名资格”功能下点击“已验证专科毕业证书”,对专科学历核查属实的考生进行学历情况人工标识设置;对于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无法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由我校工作人员书面告知考生必须按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l)的学历认证指引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并于2017年2月25日前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
在报名期间收到我校专科学历认证书面通知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专科毕业证书验证有效结果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录取(此类考生考试成绩将不能作为录取的依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①网上报名后生成打印的预报名表;②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两面,用A4纸复印,不要剪切);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成绩单务必于所在院校教务处打印,考生不得自行上网打印,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④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⑤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确认现场打印)⑥体检表。
2.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①网上报名后生成打印的预报名表;②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两面;户口本包括首页及本人单页。用A4纸复印,不要剪切);③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不要剪切);如考生在预报名时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考生还必须在2017年2月25日前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④普通高考考生: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⑤经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确认现场打印);⑥体检表。
今年我校对考生报考专业进行科类限制,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科类以专科录取花名册为据。除普通高考以外的其他考试形式录取的考生(含成人高考、3+证书、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自主招生等),务必提供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成绩单务必于所在院校教务处打印,考生不得自行上网打印,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报考专业必须与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至少有二门专业课相同)。
在专科阶段如有保留入学资格、休学、转专业等情况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3.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4.服义务兵役退役的高职高专考生: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专科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专科考生还需提交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5、报考烹饪与营养教育(职教师资班)专业的考生,除上述第1、2点所涉及的有关应/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提交与该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如考生已获与该专业相对应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但还未获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主考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及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编号,并于2017年2月25日前将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招生办。考生逾期未提交将取消报考资格。
烹饪与营养教育(职教师资班)专业所对应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证书分别为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营养配餐员、营养师。
注意事项:1、 《新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注意上下左右均必须复印清晰、完整,特别是左侧的准考证号及上下方的印章;2、考生报名确认时,除须到现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外,其它材料按上列①②③④⑤⑥顺序排列,以保证报名确认过程的快捷有序;3、到报名点确认的同学,请自觉遵守秩序并保持安静,按在报名现场取得的顺序号进行报名确认,不得拥挤插队,不得攀坐在栏杆等危险地方,完成报名程序后立即离开报名现场,不要在现场逗留;4、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将不予办理。
(三)报名资料的审查:
我校招生办负责对报考我校2017年本科插班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生报考志愿只能填写我校的一个专业(该专业为专业课考试对应的专业)。被录取的插班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的《专业目录》。
按省招生办要求,对已获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应及早到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验证,并于正式确认报名时提交验证结果。(温馨提示:由于学历认证报告办理,需20天以上的时间,请考生提前办理,以免耽误报名。)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本科插班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学时补验毕业证书原件,无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能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的,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点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准予不具备报名资格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其责任,并通报批评。
(四)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时须缴交200元报名考试费。考生按规定考试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参加考试。经审查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体检
考生可在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7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注:体检表有效期:2016年12月13日-2017年1月13日。
体检结果于现场报名确认时交报名点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请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最新体检标准慎重报考。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为全省统考科目;两门专业课为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的科目。报考英语、业的考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包括两门统考科目《政治理论》、《大学语文》及三门专业课,不考统考科目《英语》。各专业考试科目、指定参考书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考试形式一律为闭卷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专业课考试内容,按本科院校二年级教学大纲(并参考专科教学大纲)和对本科插班生入学的基本要求,着重考查考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我校自行命题的专业课《考试大纲》近期可以在学校教务处网站考试管理栏目(http://jwc.hstc.edu.cn/)下载。公共课考试大纲考生自行到广州购买(考试院考试用书购买点:广州市海珠区建基路85号、87号广东省图书批发中心首层1号铺,咨询电话:020--34270097),我校不办理代购手续。招生办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复习资料,不开设任何培训班(或辅导班)。
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日)两天,烹饪营养与教育、英语及美术类等专业涉及到专业课面试的,初定于3月18日-19日(省统考后下个周末)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科目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
3月11日 | 8:00-10:00 | 政治理论 | 15:00-17:00 | 专业 基础课 |
10:30-12:30 | 英语 | |||
3月12日 | 9:00-11:00 | 专业课1 | 15:00-17:00 | 专业课2 |
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试室分布情况。
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右上角粘贴考生条形码(横向粘贴),用自备的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客观题对应信息点,用自备的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上答主观题。各题目不按指定位置答题的,该题答题无效。考生答题时不得另附答题纸。因用笔不当造成答题字迹模糊影响评卷效果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专业课由我校评卷。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发送至我校,由我校在招生办网站上公布。
五、录取
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生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艺术类、英语类专业单独划线。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我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条件,按省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学。
新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左右)必须提供考生档案。未能提供相关档案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提档如需开具《调档函》,请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到我校招生办办理。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本科插班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潮州市桥东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21041)
电话及传真:0768-2525449
电子邮箱:hs_zsb@hstc.edu.cn
与本科插班生相关的信息我们将及时在招生办的网页公布,请留意。
附件:韩山师范学院2017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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